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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3-10-10作者:

9月26日,北京海淀法院将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当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强奸一案。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图为宣判结束后梦鸽面无表情走出海淀法院,乘车离开。廖攀 摄

9月26日上午,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宣判,李某某被判10年有期徒刑。李某某前律师陈枢今日对中新网透露,目前梦鸽方面已经就此案提出上诉。

昨日,李某某前律师陈枢发声明,称一审判决后自己已履行完委托律师合同。而且希望对方不要把他作为上诉律师的考虑人选。

记者今天下午拨通律师陈枢电话,他透露梦鸽方面已经就李某某强奸案提出上诉。至于其他细节,他不愿回答。

该案受害人杨某律师田参军则表示,朋友刚跟他说了梦鸽已上诉的消息,“但我们还没接到法院通知”。他说,将视对方下一步如何处理再作决定。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没有接听记者的电话。

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北京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该案公开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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