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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安晚报》2013-02-08作者:

作为承建蚌埠市一小区的建筑安装公司负责人,姜某某以多种借口拖欠百余名施工人员工资,工人屡次催要无果。昨日,蚌埠警方将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姜某某依法刑事拘留,他的春节只能在看守所里度过了。

2月4日下午,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接该市劳动监察支队报案称,2012年以来,姜某某在蚌埠一小区承建商品住宅楼工程,涉嫌拖欠施工人员巨额工资,该案已于今年1月31日被蚌埠市劳动监察支队立案。经多次协商,姜某某仍不能执行劳动监察支队的决定,鉴于此,劳动监察支队以涉罪移送方式将该案移交蚌山公安分局予以侦办。

接案后,蚌埠当地警方组成专案组开展了调查。经初步审查得知,自2010年11月以来,姜某某涉嫌拖欠施工人员工资400余万元,虽经多次催要,但姜某某都以各种借口予以拖延。查明原因后,目前,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决定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对姜某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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