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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日报》2012-10-29作者:

近期,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成为媒体和网络热议的话题。省公安厅昨天最新一期治安播报中,给出了七大招数,提醒家长和老师加以防范,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掌握孩子动向。父母要掌握年幼子女的行踪,告诉孩子,外出一定要跟家长、学校“请假”。

传授应急本领。父母应把家庭住址、自己工作单位的全称及电话号码告诉子女,并要求记住;教他们学会一些“紧急避险”的方法。

防备陌生人。不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请陌生人带路,不搭乘陌生人的车,更不可食用陌生人给的饮料、糖果等零食。

了解保姆底细。聘雇家庭保姆,一定要弄清其身份,了解其底细。

“约法三章”。父母与幼儿园、学校要约定接送孩子回家的人,尽可能做到彼此熟悉,并把接送人的电话、手机号码告诉老师。父母不要随便把有“劣迹”的亲友带回家中做客。如系主动上门,一要缩短接待时间,二是尽量让孩子“回避”。对于单位或自家的客商,一般不带回家中洽谈生意或就餐,以防来日因生意场上“翻脸”而殃及子女。

出门巧“伪装”。欲留孩子一人在家,要有意识地在门口放几双大人的鞋子,使外人有所顾忌,并告诉孩子不要为陌生人开门。

及时报案。孩子一旦失踪,应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失踪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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