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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2012-09-25作者:

“当代包青天,农民工保护神啊! ”前不久的一天,农民工李洪万紧紧握着当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工作人员的手时,不禁潸然泪下。

李洪万的感激缘于一起工伤赔偿。 2011年2月,他被省内一家铝业公司招聘录用,主要在该企业从事搬运工作。可是,就在他来企业工作的第19天,一场意外发生了——在进行装车作业时,由于不慎摔下,造成腰部和左下肢受伤。后经马鞍山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在当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精心调解下,这家公司终于同意一次性支付李洪万11.1万元作为工伤赔偿金,并当场兑现。这样的结果,让李洪万既满意,又感激。

 其实,李洪万只是我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合力维权,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推进劳动合同签订。我省去年开展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推进集体合同“彩虹计划”。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83.9万人,签订率达92%。

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我省去年召开全省专项行动电话会议,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权益维护等专项行动,落实农民工工资“二金三制一卡”措施。去年,全省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8亿元,同比上升了121%。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农民工9.4万人,同比上升5.7%。

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去年,全省司法系统集中开展了“为了农民工兄弟——法律援助在行动”农民工专项维权行动,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409件,较上年同期增长62.8%,涉及农民工9142人。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近3000件,涉案金额近亿元。省总工会在全省16个省辖市和110个县(区)工会帮扶中心都设立了“农民工服务窗口”,开展法律监督活动1800余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670件。

加大调解仲裁力度。到去年,全省共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682个,各类企业调解组织12427个。全年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684件,当期结案8598件,结案率为94.9%。

努力提高工资收入。去年,我省调整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

不断推进民工参保。我省大力推进煤炭、非煤矿山、化工、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和服务业参加工伤保险。截至去年底,省内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8.8万、66.7万(其中职工医保49.9万)、146.2万和23.6万。

由于措施得力,如今,我省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强有力地为农民工撑起了一片蓝天。(徐增开、许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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