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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2012-05-01作者:

外地民营企业,毫无征兆地获得了“国字号”协会的评选奖项。赵某等16人编造国家级协会名义进行评比活动,通过电话销售“获奖”牌匾和证书,累计涉案20多万元。近日,赵某等人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购买证书企业报警

  经检方审查,赵某等人起初在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村成立了一家公司,但一直赚不到钱,赵某等人想到了另一条赚钱之路。

  检方介绍,赵某编造了话术单,要求公司员工给外地民营企业拨打电话,根据话术单上的内容,以“中国民营经济促进会”或“中国民营企业联合管理会”的名义,骗取对方信任,要求对方支付评比费和牌匾证书工本费。

  利用上述方法,赵某等16人成功诈骗多起,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而实际上,“中国民营经济促进会”、“中国民营企业联合管理会”并不存在。发现被骗后,被害人报警。

  自称利用企业出名心理

  警方查明,赵某将公司员工进行明确分工,有的制作牌匾、证书,有的负责后勤工作。工作人员还有组长、业务员之分,由组长督促业务员给外地的民营企业打电话销售牌匾、证书。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两个协会的名称全是自己编造的,而评选“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更是从来没有的事,他们不过是利用某些企业想要获奖、出名的心理,销售牌匾。

  日前,昌平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赵某等16人批准逮捕。(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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