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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工商时报》2012-03-16作者:

近日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从本月起,重庆、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湖南、云南、甘肃、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信息,将开始跨省传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纪录。新规定实施后,重庆牌照车辆在其他一些省市区违法将同样受到处罚,而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将不能通过车辆年检。

20省市联网之后,罚款该如何缴纳?

据了解,有两种罚款方式可供车主选择。一种是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处理,如重庆的车,无论是在北京还是黑龙江有交通违法曝光,都可以在重庆处理。罚款缴清后,重庆市交管局会通过这个综合应用平台,将处罚的凭证传递到交通违法发生地。但是,如果车主对车辆违法信息有疑问,必须要到违法信息所在地进行咨询。

另一种处罚方式就是在交通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如果重庆车主在北京的交通违法,可以直接在北京缴纳罚款。但相关人士提醒,在异地缴纳了罚款之后,一定要注意保存好缴纳罚款的凭证。因为平台之间的信息互通可能会有一个滞后性,如果在异地已经处理了,但在重庆的平台显示还有的,可以凭罚款单据消除违法信息。(邓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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