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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3-15作者:

记者3月14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我省各市将学习“滁州经验”,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并有望将窗口全部建在临街、一层,便于群众寻找,更加亲民。

据了解,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今年内,我省各市都应在临街、一层、便于人员往来的地方,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省辖市法律援助机构窗口的面积将不低于200平方米,县(市、区)级面积将不低于100平方米。这些窗口应设有明显标志,便于群众寻找。窗口还将划分出接待、等候、申请受理、12348专席和私密会谈等功能区域,并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外线电话、传真机、扫描仪以及二代身份证识别阅读器、触摸查询机等办公设备。此外,窗口还将建立本区域内低保(低收入)、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信息库,对信息库内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情况审查。为检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成果,在今年年底前全省将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和全国“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推选活动。(李晓群、彭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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