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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安晚报》2012-02-12作者:

全省公安机关首批警营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活动结果日前揭晓,合肥市公安局等10个单位被授予“全省警营文化建设首批示范点”先进单位,东至县公安局等7个单位获通报表扬。

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大力倡导“文化育警、文化励警、文化律警、文化强警”的理念,紧紧围绕“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等公安中心工作,从满足民警精神需求、活跃警营文化生活、激发民警斗志、树立警察形象的实际出发,以培育民警共同价值取向、弘扬警察精神、提升队伍战斗力为目标,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拓宽领域,警营文化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警营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2011年下半年,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公安机关警营文化建设首批“示范点”评选活动。合肥市公安局、黄山风景区公安局、宿松县公安局、太和县公安局、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铜陵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芜湖市公安局赭麓派出所、宿州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旌德县公安局孙村派出所等10个单位被授予“全省警营文化建设首批示范点”,东至县公安局、蚌埠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巡防大队、六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天长市公安局炳辉派出所、亳州市公安局龙扬派出所、淮北市公安局段园派出所等7个单位获通报表扬。(管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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