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11月29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谋划、积极探索实践,推动法治安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推动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 姜明
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在全国率先建立全面依法治省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三清单”制度,在省市县三级贯通式成立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左右联动、上下贯通、同频共振、协调配合的法治工作格局。
立法引领推动作用持续发挥。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完善立法规划,调整立法项目,做好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430件,省政府规章139件,地方立法在经济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基本上实现有法可依。
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在全国首创省级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率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重大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率达100%,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省村(居)法律顾问聘请率达100%。
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公安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公益诉讼制度、主办侦查员制度、律师制度改革试点等经验向全国推广,深入实施“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执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增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连续三年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覆盖城乡的网络、热线、实体三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