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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批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来源:安徽日报2020-03-16作者:鲍亮亮

由省消保委发起的全省首批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已于日前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2019年12月20日,省消保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职责,就9件假冒注册商标案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被告承担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390多万元。滁州市检察院依职责予以支持。2020年3月6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将择日开庭,依法宣判。

据了解,该批案件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案。不法商家通过制作假酒或购买假酒,冒充高档酒,通过商场、超市、饭店等销售渠道,用低价吸引消费者。而消费者购买后,用于举办婚宴、庆生宴以及个人消费,受害的消费者众多且身份难以确定。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权益。

省消保委有关人士表示,食品安全大于天,假冒伪劣白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省消保委依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拿起公益诉讼的武器,让制售假酒的不法商贩得到应有的惩罚,使得他们不敢售假、不愿售假、不能售假,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陆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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