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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2009-12-09作者:作者姓名

   曾被称为“卖官书记”

  原安徽巢湖市委书记周光全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今天上午,原安徽省巢湖市市委书记周光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光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周光全,安徽无为县人,现年60周岁,中共党员,1994年至2004年先后担任安徽巢湖行署专员、巢湖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巢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412月至20074月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20074月任省十届常委、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20081月任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20086月因因严重违纪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接受周光全请辞人大代表,并免去周光全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职务。20081010日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同年1030日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8年,被告人周光全在担任安徽省原巢湖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副秘书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417.3万元人民币、8.61万美元、4.3万元购物卡()、纪念币、手表等,另有240.601117万元人民币、7.03753万美元、9.987513万港币、4260欧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光全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周光全能够交代其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退出赃款、赃物,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周光全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扣押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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