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建--案例

来源:新华网2011-08-31作者:

中国移动四川公司原董事长李华受贿案一审宣判死缓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李华涉嫌犯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华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华在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公司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累计人民币近1648万元。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还查明,李华有自首和立功、积极退还全部赃款赃物等情节。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外,对追回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全部上缴国库。(苑坚)


责任编辑: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