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建--案例

来源:新华网2011-07-25作者:

江西德兴原市委书记徐跃进受贿720多万 一审被判无期

资料图片:图为江西德兴原市委书记徐跃进

江西德兴原市委书记徐跃进因收受贿赂720多万元、挪用公款100万元,21日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9年,徐跃进在担任德兴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21.219万元(其中未遂58.324万元)、美元7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此外,徐跃进还指使下属挪用公款人民币100万元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