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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4-05-26作者:

5月23日,由淮南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淮南市运管处原处长兼书记葛怀虎,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庭审和庭审观摩。

检察机关指控显示,葛怀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4489141.26元。 2005年至2011年底,葛怀虎以市运管处下属三产企业运达信息服务中心的名义与淮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将除凤台县及毛集实验区以外的全部营运车辆检测业务指定到淮田公司进行,检测收入按“五五分成”,运管处共计从淮田公司拿到6059261.57元用于职工福利发放及弥补办公经费等;葛怀虎明知市运管处没有减免价格调节基金的权力,却越权决定减免相关单位应缴的价格调节基金,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3754665.16元。(孙玉宝 王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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