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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2013-06-20作者:

记者19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永城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于6月18日被执行死刑。

2012年5月,经一名受害女童的母亲报案,警方在永城市某中学门口抓获了再次伺机作案的李新功,一起涉嫌强奸、猥亵11名幼女的案件浮出水面,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经审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新功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李新功不服,提出上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被告人李新功死刑。6月18日,李新功被执行死刑。 (李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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