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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2013-02-25作者:

22日,湘阴县对该县2012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三类单位责任人员发出处理通报。因抓计生工作不力,12名村支部书记受到撤职处分;10名包村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直4个单位一把手及分管负责人也受到相应处分。

湘阴县2012年出台《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乡镇、村(社区)、县直单位、县级领导和县人口计生局工作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同时扎实推进计生工程,落实节育手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人口计生工作全面提升,2012年获评“国优县”。(徐亚平、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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