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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2012-12-12作者:

11日,沙井“新义安”系列案件中的另一核心案犯——原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少雄出庭受审,面对检方关于其犯有受贿罪的指控,刘少雄表示认罪。

据指控,2008年9月,被告人陈盎东以深圳市展奇实业有限公司名义租用了深圳市沙井壆岗股份合作公司深山山头土地2008847平方米。2009年,沙井街道办准备征收深山山头土地。陈垚东得知后,找到时任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被告人刘少雄,请求其帮助不要征用该地块,并在请吃饭后离开之际,将一个事先准备好的装有港币现金200万的旅行袋送给刘少雄。

2007年11月,被告人陈垚东与陈财明合作取得了深圳市沙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该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村路段西部工业园内33845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由陈楚武以深圳市鸿达兴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深圳市沙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并支付了转让款。2010年前后,上述土地拟被征收为政府储备用地。陈垚东找被告人刘少雄帮忙,请求不要征收土地或者进行土地置换。2010年7月,在刘少雄的关照下,沙井街道办事处决定将上述土地置换成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蚝乡路南侧、永兴路西侧总面积16922.78平方米的土地。由于置换到的土地位于沙井街道中心区,潜在价值非常高,项目建成后的商业经济利益回报也很高。2010年底至2011上半年,为感谢刘少雄,陈垚东分三次送给刘少雄港币1000万。 (郭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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