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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委原副秘书长张志新贪污6591万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检察日报》2012-10-18作者:

贪污6591万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348万

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呼和浩特市委原副秘书长张志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5年,张志新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国有资产6591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8万余元;在兼任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培训大楼基建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在经营培训大楼出租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348万余元。(其其格范德银陈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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