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建--案例

来源:《法制日报》2012-08-29作者:

因受贿26万元,北京市朝阳区农委原书记王宝军,于8月27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是朝阳区农委系列窝案中又一获刑官员。此前,朝阳区农委原副主任董金亭因贪污罪和受贿罪一审获刑9年。

据悉,案发前,王宝军负责主持农委全面工作,去年5月中旬,朝阳区农委的财务人员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曾历任朝阳区委农委书记、农委主任,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等职位的刘希泉因涉嫌受贿180万元被检方指控;朝阳区农委原副主任董金亭则被控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近20万元并将赃款用于买翡翠、做美容、给儿子买头等舱机票上。

目前,朝阳区原副区长刘希泉涉嫌受贿一案尚未宣判。(黄洁孔一颖)


责任编辑: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