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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0-12-15作者:

安徽金寨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涂必如因受贿罪近日被六安裕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被告人涂必如先后担任金寨县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金寨县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副主任、县安置房建设管理办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法院查明,被告人涂必如先后收受他人现金22.7万元,案发后赃款全部退回。法院认定涂必如11起受贿事实,涉及征地拆迁、房产开发、市政建设、人事安排等多方面。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涂必如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张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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