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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邱宏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2025-11-04作者:

日前,经中共宿州市委批准,宿州市纪委监委对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邱宏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邱宏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苗木供应、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邱宏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邱宏瀛开除党籍处分;由宿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陈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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