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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胜利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2025-10-11作者:

日前,经中共宿州市委批准,宿州市纪委监委对砀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胜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胜利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让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子安排工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胜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胜利开除党籍处分;由宿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陈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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