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建--案例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副局长徐彬一审获刑10年零6个月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2023-11-06作者:

10月30日上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彬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5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彬利用担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房管处处长、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变更经济签证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多家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通过给其家人支付工资、奖金等名义收受多家公司贿赂,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82.17万元,其中未遂1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受贿犯罪部分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缴部分赃款,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徐彬当庭表示不上诉。(淮南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陈珺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