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建--案例

霍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夏进山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2021-10-15作者:

日前,经六安市监察委员会、中共霍邱县委批准,霍邱县纪委监委对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夏进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夏进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夏进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底线,缺乏敬畏,顶风违纪,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霍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霍邱县委批准,给予夏进山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六安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陈珺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