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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4.6亿余元!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审

来源:北京日报2021-08-27作者: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8月26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董宏利用担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原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亿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董宏(中)受审 图源:青岛中院董宏(中)受审 图源:青岛中院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董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董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近二十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董宏出生于1953年,辽宁省海城市人,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中共党史专业。

2020年10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董宏接受调查,今年4月12日宣布开除其党籍。

经查,董宏理想信念坍塌,“四个自信”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

纵容、默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

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责任编辑:陈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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