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建--案例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姜兴林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高检网2020-08-03作者:

日前,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委原书记姜兴林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向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兴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丽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姜兴林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依法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陈珺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