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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供销社原主任钱斌获刑11年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0-07-30作者:
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芜 宣)7月28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供销社原主任钱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2008年至2018年,钱斌在安徽省供销社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799.3万元(其中320万元未遂),构成受贿罪。钱斌在担任安徽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兼省供销总公司总经理期间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被告人其具有坦白、退赃,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家人主动为其退赃并缴纳罚金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钱斌表示服判。

责任编辑:陈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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