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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来源:江淮杂志(2025年第7期)2025-08-14作者:沈永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保持战略定力和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强案件剖析,找准问题症结,提实整改建议,促进完善制度,着力从源头防止腐败滋生蔓延。必须按照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中纪委重大部署,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把案件查办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结合起来,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建议对策,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实现源头治理,推动反腐倡廉事业高质量发展。

用好典型案例 做实警示教育

案例是揭示问题的“教科书”,也是敲响警钟的“清醒剂”。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重要体现。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刻认识到案例的质量取决于案件的查办,通过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让查办案件更有准备,通过做深做细思想工作让查办案件更有温度,通过善用信息技术手段让查办案件更有震慑,通过优化监督执纪程序让查办案件更有效率。只有做到事实清楚、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才能切实提高查办案件质量,为警示教育提供“有源之水”。案件办结后,要最大限度挖掘、转化、利用查办过程中的各种资源,精心打造高质量的案例,持续丰富内容载体、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要用好用活精选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践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带头遵纪守法,严格家教家风,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督促党员干部职工摒弃“看戏”心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良好效果,让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受教育、知敬畏、守底线,推动形成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

加强案件剖析 完善制度体系

制度是抵御风险的“防火墙”,也是约束行为的“紧箍咒”。加强案件剖析,是推动建立完善制度体系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重要步骤。纪检监察机构要通过案件剖析,分析原因找出规律,提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加强对相关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严肃整改,促进成果转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将个案惩处的“点”扩展为制度治理的“面”,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无一不与制度缺失、执行不力有关。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囊括制度制定、制度执行和制度修订完善等各步骤多环节,要与时俱进完善规章制度,及时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纪律要求。制度建设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既要避免制度制定不够严密、失之于宽,又要避免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失之于软,还要避免老旧制度失察失效、失之于惰,实现管住当下、利于长远的目标。要逐步推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成为新常态,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源头防线。

严格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实效

监督是权力运行的“安全阀”,也是制度执行的“校准器”。严格监督检查,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重要环节。纪检监察机构要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通过查办案件,及时发现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要以查办案件为线索,加大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督力度,让被监督对象时刻保持警惕;要灵活运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监督方式,有效传导监督压力;要推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等监督贯通协同,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办案机制,实现“1+1+1>3”的效果;要结合实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六责协同”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切实发挥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及职能部门职责监督责任和党支部直接教育监督管理党员责任,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监督体系,推动监督由“单兵突进”向“系统集成”转变。在开展监督过程中,既要动真碰硬强化纪律执行、制度执行,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又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让严管与厚爱同向发力、互促互进,不断增强综合监督质效。

推动队伍建设 提升能力水平

队伍是纪检监察事业的“压舱石”,也是深化改革的“动力源”。推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等重要职责,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党内监督的成效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要高度重视自身队伍建设,牢记在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中所肩负的重要职责使命,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训和教育,探索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正确处理好自律与他律、信任与监督、原则与感情等关系,自觉将党纪国法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是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纪检监察机构应时刻以铁的纪律、严的作风、实的举措,树牢全周期管理理念,将查办案件与做好“后半篇文章”同部署同落实,扎实推进惩、治、防并举,不断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常态长效,促进党的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责任编辑:陈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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