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吕振凡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宣林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桂梅生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向孝民的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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