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鞍山市持续深化实施以“党组织领办、党员带领,促进共同富裕”为主要内容的“双领共富”行动,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群众“双增收”。
突出党组织领办。构建“乡镇共富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乡村领办格局。大力推广“整镇推进”模式,由乡镇党委统筹,把所辖村闲置的资金、资产、资源统筹起来,共同出资成立“共富公司”,挑选优秀村书记担任董事长,聘请职业经理人担任总经理,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保值增值。全市已成立30个镇级“共富公司”,为村集体增加收入。引导村党组织领办创办资源集聚型、农业服务型、劳务输出型、资金运作型等专业合作社(公司)341个,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鼓励村“两委”干部、合作社管理人员、村民通过资金、土地、农机具、劳动力等方式入股,合作社以实实在在的红利进行回报。
充分发动党员参与。采取“党组织+合作社(公司)+农户”模式,密切利益联结,鼓励支持村干部带头投资入股,引导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资金入股、授工授劳、入社分红等方式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初步形成“土地流转+劳务就业+股份分红”的增收机制,2023年以来通过现金和福利分红覆盖村民63.3万人。深入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先后把2028名党员培养成发展致富能手、563名发展能手培养成党员,带动党员群众创办协办致富项目2807个,36名致富带头人被评为市“乡村振兴带头人”。
不断强化正向激励。建立优质项目“赛马”评比机制,每年自下而上开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擂台比武,围绕项目实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全方位评比,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注重树立鲜明导向,将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作为选拔“五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选树“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评选“五个好村党组织”的基础条件;同时,市级出台《奖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市财政每年提供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发展集体经济工作成效明显、促进增收表现突出的人员;指导县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拿出村集体年经营收益增长额的一部分,对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不同额度奖励,充分调动了村干部抓集体经济发展主动性、积极性。
责任编辑:陈珺